最近经常接到咨询领养灾区孤儿的电话。开始两天零零散散,还能稍微解释一下说未有政策,到后面几天开始意向登记了,电话一个接一个,只是转业务科室的电话就已经说话说到快断气。一时间感慨良多,不得不吐吐口水。
关于“收养”
一场地震,数千名孩子成为孤儿。媒体频频的关注,让许多人萌生了收养这些可怜孩子的想法,甚至身边有同龄人,居然也说想收养。亲爱们,如果你们有谁说这话被我pia过的,请原谅我,我承认我有时比较严肃,但收养这个词真的不是随便想说就说的。
孤儿不是小猫小狗,“收养”意味着承担一个孩子数年的监护责任,承担让他拥有最起码的学习、生活、医疗条件的责任,承担让他享受一个家庭的温情与呵护的责任。说收养的同学,即便你有这样的经济能力,扪心自问一下,你能用余生的时间和爱心,来呵护一名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孩子吗?如果没有,请别轻言收养,understand?
最残酷的一点是,这些可怜的孩子都受到心理和身体上的创伤,或多或少带上了一些缺陷。需要异地送养的孩子,基本都有身体残疾,这应该是许多想领养的人没有考虑到的。前天早上,一背着大背包的斯文米青年跑到我们业务科室要求做领养意向登记,科长问了句:两个人三条胳膊的,你养不养?结果米青年头也不回地跑了。这便是近期高发的典型案例。
在这次地震中,不仅许多孩子失去父母,有更多的父母失去了孩子。从心理层面考虑,灾区孤儿的最好去处是就地安置,灾区失去孩子的父母们往往能更加珍爱这些遗孤,这对灾区重建来说也是比较好的保持原住民的方法。届时领养工作开展后,灾区应该也会优先得到认领权。
关于法律资格
尽管这次国家已经表示会适当放宽收养政策,但九九认为,“放宽政策”应该是针对灾区的,比如放宽对孤儿身份认定的政策,放宽对灾区丧子父母要求让其优先作为领养人的政策。至于国家收养法里对于收养人的要求,在非灾区来说应该是不变的。
因此,想说“收养”的同志,请先了解一下政策!看看自己有没有资格说收养!
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(摘自《中国人民共和国收养法》):
1. 无子女;
2. 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;
3. 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;
4. 年满三十周岁
另:1.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;收养孤儿、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,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;
2.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,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;
3. 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,须双方自愿。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,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。
关于助养
鉴于以上的原因,我一直认为要帮助孩子们,还是以助养的方式比较好,之前也在蛋蛋群里号召过集体助养几个灾区孩子,得到林维房子的赞同。不过今天中午小涛哥一句话让我有点语塞。听说我要助养,他问:潮州的孩子,你助养不?一时间有点犹豫了,过后有点惭愧。一样是需要帮助的孩子,为什么对灾区的就那么热情,对身边的就那么犹豫呢?我们都把太多的眼光聚焦在灾区了,却忘了,自己身边便有痛。近在咫尺。
0 Comment(s)


| Category :
文章来自: 本站原创
谁站在背后?
六一到了,准备好购物袋了吗?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