July 31, 2008
以前,是领导要求我加班,把项目赶完。
现在,是我主动加班,把项目赶完。
以前,我喜欢把工作的事情带回自己住所做,当18:00一到,立即想飞奔回家,一刻不想多在公司停留。宁愿先冲了热水澡,换上睡衣再慢慢工作。
现在,回到家就完全不想再碰工作上的事情,上班已经一直面对,下了班还有一直面对,真是无比郁卒。所以,假使需要加班,还是宁愿留在公司加班,例如昨晚。
昨晚,在公司吃完饭,就开始加班。
事实上没人要求我这么做,我自愿的。
所以这也意味着无额外的报酬的。
最近同时ABC3个大项目压在我身上。其中C项目是重中之重。
尽管大人和蔼可亲地说,你可以先赶紧忙完AB项目。但是,我也知道,全部门的项目进度都为C项目开道,以完成C项目为先,我还能这样继续悠哉悠哉下去吗?
所以,我一个留在办公室奋战。
出乎意料地,工作效率很高,两个小时就完成平时需要一日的工作。
估计是白日干扰太多,两分钟,这个人叫你一下;三分钟,又去开个短会,策划思路常被打乱。
毕竟,灵感这玩意不是买菜,你想买就买想不买就不买,不是随便中断了就能随便拣起来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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